处罚依据:《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》第五十五条: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或者未按照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规定进行建设,有下列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之一的,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,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他设施。处罚标准: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,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、构筑...{详情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