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管法规详解
禁止占用城镇地区桥梁、人行天桥、地下通道设摊经营...

处罚依据:《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地区桥梁、人行天桥、地下通道设摊经营、兜售物品,影响市容环境卫生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地区道路、广场、海滩等公共场所,符合规定临时占用城镇地区道路、广场、海滩等公共场所的,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。处罚标准...{详情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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